问题 | 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呢 |
释义 |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指由医院或医生出具的新生儿出生的证明文件。该证明应包括新生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出生体重、父母姓名等信息。 2. 父母身份证件:父母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 3. 父母结婚证书:如果父母已经结婚,应提供有效的结婚证书。 4. 父母户口簿:如果父母在中国大陆有户口,应提供有效的户口簿。 5. 父母暂住证明:如果父母没有户口,应提供有效的暂住证明。 6.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当地的规定,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父母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证件和材料可能会因地区而异,最好在当地民政局或出生医院咨询相关要求。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父母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入学、就医等方面的权益。因此建议家长在孩子出生后尽快办理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管理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要求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证明材料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永久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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