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行政诉讼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一、环境行政诉讼的内容是什么 1、中国环境行政诉讼的内容,是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如果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内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如果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诉讼的区别 最直观的差别是:前者是对侵害环境的民事主体提起诉讼,而后者是在环境保护方面疏于职守的行政机关提起的诉讼。由于诉讼主体的不同,导致的诉讼方式、救济方式、诉讼费用等都有差别。 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不允许提起这两类诉讼,尤其是环境行政诉讼,因为该两类都是公益诉讼,很难得到法律保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