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不可以侵犯孩子的隐私权。 侵害未成年人隐私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生活中,父母为了管教未成年人有时会侵犯到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但这种善意的侵权行为不可行。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父母应当尊重孩子的隐私,避免家庭矛盾的发生,营造和谐家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