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时交易中介费可以退吗 |
释义 | 买房交易不成功时中介费能退,因出卖方或买受方违约导致交易不成功时中介费不能退;因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交易不成功时中介费应当退还。 一、中介隐瞒房屋重要事实怎么办 对于中介隐瞒房屋重要事实,如果中介是故意隐瞒房屋重要事实的,并且因隐瞒该事实损害了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可以拒付中介费并可要求中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居间合同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注意事项:1、委托人需要保密的,应当与中介人签订保密协议。签订居间合同时,委托人要求的,居间人不得告知对方其名称或者业务名称,中介应该体现在合同中;2、支付报酬的条件是,只有在中介促成合同成立时,中介方才能要求委托方支付报酬;3、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承担居间活动的费用;4、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或者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因赔偿而引起的居间合同纠纷的评析是怎样的 在这类居间合同纠纷中,往往是委托人作为原告,居间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在审判实务中,作为委托人很难取得证据来证明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假如有,也只是一些表面或片面的现象,严格说来都有不算有效证明,很难得到审判人员的认同。 综前所述,律师认为在处理这类居间合同纠纷中,除强调原告方即委托人的举证责任的同时,还应要求被告即居间人举证证明其在居间活动中,已经做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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