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税收保全可以直接去法院诉讼吗 |
释义 | 不服税收保全可以直接去法院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不服税收保全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不服税收保全的行政诉讼状怎么写?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容和写法另作论述。 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要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 三、税收案件提起行政诉讼的律师费是多少? 税收案件提起行政诉讼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是: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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