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分割离婚纠纷中的房产纠纷 |
释义 | 法院处理离婚房产纠纷的方式如下: 1、结婚前由一方个人出资购买房产,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贷款或全款购买,将视为该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前一方出资买房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一方自己名下,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 仍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该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要分为两部分:个人还贷的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 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以结婚为目的,一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方明确表示归另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对该房屋一般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婚前一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购房,双方都有出资,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能够证明是双方为了结婚而共同购置的房产,就算是没有女方名字,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离婚时男方否认买房时女方出资,女方也没有证据证明出过钱,且无法证明出资款不是赠与男方,这种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反之亦然。 6、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7、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婚后增加另一方为房产产权的共有人,应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夫妻离婚时房子如何进行分配 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分配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 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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