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进度款违约金上限 |
释义 |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承包人赔偿后,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 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一、哪些情况下工程延误工期不算违约?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的。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 6、发生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者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以上这些情况工期可以顺延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些情况属于发包人违约或者是应当由发我人承担的风险。反之,如果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是承包人的违约或都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则工期不能顺延。 当发生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时,应按以下做法予以确认。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应将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的14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报告要求已经被确认。 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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