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已经注销担保还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公司不再享有法人资格,公司不再具有债务清偿能力,所以担保无效,债权人应该在企业清算时,主张保证责任。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一、公司解散和注销是不是一样的 公司解散和注销不是一样的,公司解散与注销的区别如下: 1、解散是注销的前置程序。公司解散后要依据法律规定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完成后才能申请注销公司; 2、是否丧失法人资格,公司解散时并不会失去法人资格,只会造成清算程序启动,只有在办理完注销登记后,公司才算正式丧失法人资格。公司解散为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清算完之后才能够办理注销登记,法人资格就此丧失。 要确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人资格,就必须分清企业法人解散和企业法人终止的不同。企业法人的解散和企业法人的终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法人的解散是指企业法人因本身不能存续的事由发生。企业法人的终止,是指企业法人资格的消灭。 二、公司法人注销公司,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若是已经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注销此时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也是无法改变注销的结局的,对于那些公司是由于经营不善,已经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债务,此时即使是所有的股东都不同意注销公司,只要债权人提出注销的请求,该公司也有可能会被注销。 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对债权人而言,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经注销,自己的债权就无从得到保障。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销公司的股东请求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三、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遗留债权涉及内外两层法律关系: 在对外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所有; 在对内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分配份额。 在公司被登记注销、公司法人资格终止后,公司原股东可以对清算中未处理的债权主张权利。理由如下: 1、公司的财产是在股东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基础上形成的。 股东将自己的财产以投资方式交付公司后,就因取得公司的股权而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而公司在取得股东所交付财产的所有权后形成公司法人财产权。公司与公司股东在法律上虽然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但因存在投资关系,股东对公司经营成果享有收益权利,并对公司解散负有清算责任。 在公司注销登记后对尚未处理的债权,公司股东根据民法权利承继原则,全体股东成为权利主体。虽然公司注销后,其法人人格已经消灭,但公司的债权不因其主体的消灭而灭失。公司的原股东仍可以一般债权人的身份主张其权利。 2、在公司注销后,仍有未处理的债务存在的情况下,清算主体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应承担清算责任。 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在公司注销后存在未处理债权的情况下,清算主体也应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3、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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