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能力鉴指定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职工发生工伤,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参保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是什么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有不同的对象,不同的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1、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下的职工受过外伤后,受伤的脊柱患有关节炎并长期伴随着腰痛。2、腰椎间盘突出但没有做手术的职工。3、手掌、脚掌的植皮面积大于或等于百分之三十的职工。4、身体有某些部位骨折但痊愈后没有大碍。5、患有职业性的白内障患者,但经术后矫正视力的职工。 劳动能力是怎样鉴定的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职工或其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伤残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诊断;委员会鉴定;签发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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