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要式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要式合同的构成要件分别有: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的合同主体;合同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标的、价格、履行期限、履行时间和履行方式等;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一、违约情形有哪些 违约情形如下: 1、因合同主体原因违约; 2、因合同标的不明确、不具体而违约; 3、因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整而违约; 4、由于主管部门审查合同,管理不严,缺乏可行性研究,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 5、市场变化或者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合同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 6、合同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 7、因情况变化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买卖合同应该怎样进行审查?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第六、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第七、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第八、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第九、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三、律师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1、合同主体:关于合同主体是个很关键的部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签合同的话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骤,而如果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话,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行为能力、是否是表见代理。其他问题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 2、合同标的要合法,如一般的公司交易不能进行黄金交易。还有就是要注意对方对标的所有权。 3、数量:是否与需要数量一致。 4、质量:质量是采购合同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审核合同时,关注最多的地方也就是质量问题。因为公司采购部门一般是独立的(即先由申请部门向上一级申请采购,待批下来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因此采购部门给过来的合同对标的质量只是一笔带过,而且连验收标准也是模糊不清。因此,对于采购合同来说,一般都应该由申请采购部门提出质量要求以及详细的验收标准。 5、价款:价款与协商价一致,合同上注意价款要大写。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约里面的规定与采购部门提供的信息一致。 7、合同解除、中止、终止:这里面主要是注意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以及双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或终止合同。 8、违约责任: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如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送货就得赔偿总货款的1%,违约责任里面最不可行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9、争议解决方法:这里面只要注意管辖法院,采购合约,如果是采购方一般都会要求在自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这个主要是看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而定。当然绝对不能既选择仲裁又选择法院,也不能在选择仲裁时所选择的仲裁不是唯一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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