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根据过错其承担责任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四种情况。 1、承担全部责任或者无责任。例如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当事人逃逸,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承担全部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过错的,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各方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例如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 4、分不清责任。难以区分双方责任的情况,一般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情形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对机动车一方实行过错责任推定原则。如果机动车方不能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那么机动车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方有过错,那么可以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在非机动车方故意的情况下,机动车方不承担责任。既然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那么此种情况下,一般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不清如何赔偿 1、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在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可按照公平原则在各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 2、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一个证据,在事故赔偿中发挥重要作用。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而当事人一方想要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时,只能提供更多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更大过错。 3、总之,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并不等于无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