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南平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流程怎么走 1、申请与受理,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提交材料是否涵盖要求的内容和要素。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日转入受理环节。 2、审查与决定,符合规定的准予核发;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 二、南平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