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案了同案在逃怎么算? |
释义 | 会一直抓捕的。公安机关应对在逃的同案犯,组织力量,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追捕归案。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 一、同案人是什么意思 同案犯是指二人或以上实施同一犯罪的行为。在某些重大刑事案件的追诉过程中,控方经常利用同案犯的证言作为指控其他刑事被告的证据。只有当同案犯认为自己可能从中获得某些利益时,才可能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作为回报,同案犯在作证之后可能在定罪或量刑上获得相应利益。从本质上说,这是控方为获取同案犯证言而进行的一种“司法交易”,即对某些犯罪的重要知情者做出有利承诺,换取不为控方掌握的一些重要证据,以便起诉主要的犯罪嫌疑人。 二、同案犯为什么另案处理 因为以下任一情形的存在,就会另案处理: (1)依法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 (2)系未成年人需要办案办理的; (3)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在逃,无法到案的; (4)涉嫌其他犯罪,需要进一步侦查,不宜与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其他犯罪更为严重,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 《关于规划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第三条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另案处理”: (1)依法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 (2)系未成年人需要办案办理的; (3)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在逃,无法到案的; (4)涉嫌其他犯罪,需要进一步侦查,不宜与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其他犯罪更为严重,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 (5)涉嫌犯罪的现有证据暂不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需要继续侦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的; (6)其他适用“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情形。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全案中止审理;根据案件情况,也可以对该部分被告人中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继续审理。 对中止审理的部分被告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另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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