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二人各自办的户口本都写着是户主,能不能把这两个户口本合在一起 |
释义 | 分户是指根据公安机关规定,将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分户的基本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分户手续需要提供相关条件,如房契分户手续、私房析产、离婚判决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夫妻离婚后若一方不愿交出户口本,派出所可按法院判决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出手续。 法律分析 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分户是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分户的基本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老式住宅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所以说,你要看你的两个户口本是怎么来的!另外办理分户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条件中的一种,看看你是否满足: 1、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2、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平房住户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5、夫妻离婚后要求分户或迁出的,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居民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后,由派出所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出手续,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口簿》,加盖迁出章,并在《常住户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或分户原因和日期 拓展延伸 合并夫妻的户口本:简化手续,提升便利性 合并夫妻的户口本可以极大地简化手续,提升便利性。夫妻二人各自办理的户口本合并后,将减少重复的信息录入和管理,避免了重复提交材料的繁琐程序。此举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还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资源和行政成本。同时,合并后的户口本也更加方便管理,夫妻双方可以共同享有户口本的权益,无需分别携带和维护各自的户口本。这样的改变将为夫妻生活带来更多便利,也有助于更好地规划家庭事务和财务安排。因此,合并夫妻的户口本是一项有益的举措,能够为夫妻提供更加简单、高效的户籍管理服务。 结语 合并夫妻的户口本,简化手续,提升便利性。合并后减少信息录入和管理,避免重复提交材料。节省时间和精力,减少人力资源和行政成本。方便管理,共同享有户口本的权益。为夫妻生活带来便利,规划家庭事务和财务安排更好。合并夫妻的户口本是有益的举措,提供简单、高效的户籍管理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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