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习期上高速有什么惩罚 |
释义 | 实习期上高速属于违章,一旦被抓到会罚款二百不扣分,责令立即驶离高速公路。没有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单独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 一、具体的处罚如下: 1、新手单独上高速,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处罚200元。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二、实习期上高速的要求: 1、“新手”上高速要有老手陪老手须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2、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行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3)。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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