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就医未备案怎么报销 |
释义 |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 法律依据: 《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异地医疗机构治疗,退休人员在异地居住1年以上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本条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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