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不动产登记流程主要是什么 |
释义 | 1、初始登记 商品房交付使用起60日内,开发商需将办理产权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始登记。 2、领取申请表 到开发商处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填写,之后开发商会在表格上签字盖章。 3、拿测绘表 前往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持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 4、交维修基金和契税 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并保留好缴纳凭证,缴纳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 5、提交资料 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房款结算确认书、身份证明、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等资料。 6、缴纳税费 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一定费用,比如登记费、测绘费和印花税等。 7、领取房产证 按照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上的时间去领取房产证。 一、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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