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诉讼离婚由谁管辖 1、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夫妻-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妻双纺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