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补偿标准只限于对房屋或者土地的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建设没有占用本人的房屋或者土地,也没有造成损害,是没有具体补偿标准的。 修路时影响到商铺生意是在所难免的,修路影响生意并不在政府赔偿的范围之内,如果因修路造成企停业则有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