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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是什么意思?
释义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合同效力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非债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法律制度。且第三人不按照约定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要件是什么
    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要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了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
    第三人利益合同是什么意思
    又叫利益第三人合同,约定债务人向第三人给付,且第三人对此享有请求权的合同。具有一下特点:1、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需要在主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2、该合同的成立无须通知第三人或征得其同意。3、合同一经成立,该第三人如不拒绝,便可独立享受权利。
    第三人不能代为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不能代为清偿的条件是:1、依债的性质,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约定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3、债权人具有拒绝代为清偿的正当理由,债务人具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没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吗
    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但是需要符合法定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利用合同的相对性来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内部约定一般不对善意第三人产生效力。
    
     该内容由 任大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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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6: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