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其实 土地证过户 办理程序还是比较麻烦的,其具体流程如下: 1、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3、房屋转让连同 土地使用权 转移,需提交 房屋买卖协议 、房照、原 土地使用证 。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房屋连同 土地使用权继承 ,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