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死刑案件中,控方和被告律师的和解并不等于被告无罪或免于死刑,因此需要遵守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在被告人未认罪、认罪不悔或者未经审判机关审查批准之前,控辩双方不得约定刑事责任、刑罚种类和刑期。”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要求认罪认罚并达成和解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死刑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核准。” 因此,即使被告律师和控方达成和解,也需要经过审判机关审查批准,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