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第三年不年检会被自动吊销营业执照。 1、公司黑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作何事务都会经历严格的筛选审核。 2、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 3、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1)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 (2)法人代表不能办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4)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 (5)有欠税,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飞机和高铁; (6)长期不申报税收,税务局会上门检查; (7)长期不申报税收,发票会被锁机; (8)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进驻商城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