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下班聚餐途中被撞,是否属于工伤?
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了人民法院对于“上下班途中”的支持,包括合理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的路线。然而,个人选择居住地点并不意味着下班后前往任何地方都属于职业保障范畴。将不确定的外出活动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会加重用人单位的义务,与工伤保险条例的宗旨相悖。因此,只有合理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才能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法律分析
    1、这要看与职业劳作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虽然个人有自由选择居住地点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下班后前往任何处所的行为均属职业保障的范畴。
    2、如将不确定的外出交友、吃饭的途中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则不适当地加重用人单位义务,与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宗旨相悖。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拓展延伸
    职场伤害调查:下班聚餐中遭遇意外,是否可申请工伤赔偿?
    在确定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前,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对于下班聚餐途中被撞这种情况,需要分析是否符合工伤的相关要求。首先,需要确认下班聚餐是否与工作有直接关联,例如是否是由单位组织或者与工作相关的聚餐活动。其次,需要证明被撞是由工作原因引起的,例如是否是在工作时间内、是否是在工作地点附近等。最后,还需要评估被撞的程度是否符合工伤的定义,例如是否导致了严重的身体损伤或职业病。如果以上条件都满足,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赔偿。然而,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在确定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前,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对于下班聚餐途中被撞这种情况,需要分析是否符合工伤的相关要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23: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