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确保当班的安全生产,对当班本岗位提升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本岗位的安全设施和生产设备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回报处理。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行车兼作行人的巷道,必须坚持行车不行人制度。 四、负责本岗位的管理工作,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斜巷、斜巷上下口及车场内。 五、坚持捆绑不实、超宽、超高、超长不发车;超挂车不发车;连接装置没连好不发车;保险绳没挂好不发车;信号不清不发车;巷道内有积煤、浮尘不发车,钢丝绳打结、扭绕及余绳超长不发车。 六、严格按照发送信号的程序和规定的信号标志发送信号,严禁乱敲错打。 七、当发生跑车或错道撞车事故时,上把钩工立即发出紧急信号,及时向上级回报。下把钩工及工作人员不得走出躲避硐。 八、负责斜巷内及工作岗位的清理,做到文明生产。 九、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