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管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债权债务管辖的法律依据有: 1、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债务转移的规定如下: 1.转让债务的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 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转让债务的从债务也随之转让。 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移法律依据是: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务转移的法律依据 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的债务转移的法律依据 债务转移必须以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为条件,否则,对债权人无效。如果借款人有足够还款能力,而第三人无还款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不取得贷款人同意为条件,势必使贷款人的债权难以实现,甚至会给借款人逃避债务提供便利。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