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律师会见期间享有的权利是法律所保障的,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律师会见期间,被告人的个人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言论自由权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并在审判前、审判中、上诉期间和申请再审时,接受辩护人会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律师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执行人,有关机关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因此,被告人在律师会见期间应当享有受到律师的咨询和辩护的权利,同时也应当受到人身安全和言论自由等权利的保障。任何人都不得侵犯被告人在律师会见期间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