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最低金额 |
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的收费标准需要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确定,收费标准并不是统一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注:简算公式:标的X2.5% 5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注:简算公式:标的X2% 55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注:简算公式:标的X1.5% 155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注:简算公式:标的X1% 405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注:简算公式:标的X0.9% 5050元)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三、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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