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如下: 1、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清偿; 2、第三人承诺履行仅为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其仍对债权人负履行合同的义务,同时依然享有对债权人的合理抗辩权; 3、第三人加入后,成为债务人,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义务; 4、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系向债权人并列承担清偿责任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