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字强拆了怎么补偿 |
释义 | 没签字强拆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分别是: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合理强拆的程序有哪些 1、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1)违建认定;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 (3)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4)公告并送达; (5)行政复议或诉讼; (6)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8)送达; (9)行政复议或诉讼; (10)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 (11)强制拆除。 2、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1)违建认定; (2)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3)公告并送达; (4)行政复议或诉讼; (5)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 (6)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7)送达; (8)行政复议或诉讼; (9)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 (10)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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