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结婚为条件的婚前赠有哪些法规效力 |
释义 | 律师分析: 1、赠与合同分为无条件赠与、附义务的赠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以结婚为条件的婚前赠与是附义务的赠与。2、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无撤销合同的事由,受赠人有权利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3、婚前赠与的前提条件是双方能够缔结婚姻,既然双方没有缔结婚姻,故赠与承诺不发生效力,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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