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使用驱逐出境? |
释义 | 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犯罪的,可以使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的刑罚方法,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 一、涉外婚姻登记程序是怎么样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后,在我国境内双方自愿要求复婚的,按涉外结婚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涉外结婚的具体程序 涉外婚姻登记程序是我国涉外婚姻成立的唯一法律形式要求。由于外国婚姻由于特殊性,我国法律对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和当事人必须持有的证明作出了特别规定。1、外国婚姻登记机关。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自愿与外国人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在其中一名中国公民登记婚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申请登记;2、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分别持有下列证件:中国公民必须持有身份证或登记居留证;外国人必须持有本人护照或者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三、外国人犯罪遇到中国怎么处理?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处理: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犯罪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也不论被侵害的是我国公民的利益还是外国人的利益,都应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外情形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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