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而定。依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还不能立即被审判,通常需要两到三个月才会移送到法院进行审判。整个期间,其家属可以向相关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是还是有特殊情况存在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很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那么在被批准逮捕的时候,根据掌握的相关事实,是可以直接判刑的。 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上述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拓展资料: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