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 黑龙江省: 农村低保标准由2181元/年人提高到2700元/年人,财政补助水平由1483元/年人提高到1627元/年人。 2、 江苏省: 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465元/人/月以上,比上年同期增长53元,增幅13%。 3、 广东省: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3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1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230元。 我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是广州、深圳;第二类是珠海、佛山(含顺德区)、东莞、中山;第三类是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第四类是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江门列入三类地区以外的市、肇庆市所辖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