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住房补贴是单位发放,还是国家发放 |
释义 | 国家。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所谓住房补贴指的就是国家或者机关单位,对于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而且发放必须从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考虑才可以进行确定。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二、对职工实行货币分配方法 1、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即在现行住房公积金基础上,提高住房公积金单位资助比例; 2、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 3、按月发放住房补贴; 4、老职工自实施货币化方案之日前已有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一次性发放,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按月发放,新职工按月发放; 5、企业对职工现有住房资产评估作价,住房价值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差额发放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南京市关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 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本市十区范围内的国家、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中无房职工以及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市有关部门核准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职工工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和职工工龄等因素计算确定。购房补贴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应享受的购房补贴面积分别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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