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现金贿赂能存银行嘛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不能。以现金交易方式行贿的,受贿人的个人银行卡或存折的存、取款账单不能证明是否受贿,不能作受贿或没有受贿的证据使用。原因是,受贿人收受他人现金后,有可能将现金部分或全部存入个人银行账户上(更有可能一个人有两个以上的账号),可能存入他人的帐户上,如家人、亲属等,也有可能不存入银行,将现金藏匿起来,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并存,现金存入银行不是唯一的存放方式,所以不能以个人银行账号流水账作为受贿或没有受贿的证据。如果查实行贿人以现金交易方式行贿的,没有必要在银行账户上做文章。书证作为重要的证据材料,必须符合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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