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是否可以未遂? |
释义 | 非法持有毒品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持有毒品是一种持续的状态,一旦持有符合立案标准数量的毒品,就构成犯罪的既遂。法律明确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未遂判断标准,包括未与卖方实际交易或未接触邮包即被抓获等情况。 法律分析 一、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 1、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是不会存在犯罪未遂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犯罪中的持有是一种持续的状态,是一种事实上的支配,行为人一旦持有符合立案标准数量的毒品,就构成犯罪的既遂。该罪只有预备和中止、既遂的状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未遂判断标准是什么 非法持有毒品罪未遂的认定分为两种情况: 1、为吸食而购买毒品,与卖方约定交易地点后尚未见面,在路途中即被抓获的,因其尚未与卖方进行实际交易,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未遂。 2、接收藏匿有毒品的邮包,到手后被抓获是既遂,邮局工作人员核实收件人身份后,放到柜台上,接收人未及接触邮包时便被公安人员抓获的,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未遂。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况。持有毒品是一种持续的状态,一旦持有符合立案标准数量的毒品,就构成犯罪的既遂。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在交易前被抓获或在接触邮包前被抓获,可以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未遂。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在处理非法持有毒品罪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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