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拘留后何时进行询问
释义
    被拘留人应在24小时内讯问,刑事拘留前被传唤12小时以下的犯罪嫌疑人不宜再讯问,需考虑体力等因素。发现不应拘留者需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立即释放。
    法律分析
    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对于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已经在刑事拘留前被传唤12小时以下,如果再接受讯问的话,体力等各方面都不可行,所以立法时就考虑到这些因素,所以规定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拓展延伸
    拘留后的询问程序及时间限制
    在刑事诉讼中,拘留后的询问程序及时间限制是关乎被拘留人权益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被拘留人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接受询问。然而,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性和紧急性,有时可延长至48小时。询问程序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被拘留人的辩护权和自由权不受侵犯。警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被拘留人告知权利,并且询问应在合适的场所进行,确保隐私和尊严。若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询问,被拘留人可提出合法抗辩。拘留后的询问程序及时间限制是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的重要环节。
    结语
    合理的拘留后询问程序及时间限制是维护被拘留人权益的重要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拘留人应在24小时内接受询问,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8小时。询问过程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被拘留人的辩护权和自由权不受侵犯。警方应及时告知权利,并在适当场所进行询问,保护被拘留人的隐私和尊严。若超时未询问,被拘留人可提出合法抗辩。拘留后的询问程序及时间限制是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权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四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4: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