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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外执行要担保人吗
释义
    

法律主观:
    


    监外执行是指因犯罪分子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监外执行刑罚的刑罚执行制度。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留的罪犯,由于其特殊原因,根据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执行方法。但是,对于被判死刑或者缓期执行没有减刑的犯人,一律被监禁。在执行中发现上述情况时,执行机关应提出书面意见,向主管司法机关申请审查许可。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间,应该算在刑期内。监狱外执行的原因消失的情况下,如果生病治愈,哺乳期满的情况下,刑期不满的情况下,继续监禁执行的刑期满的情况下,必须立即释放。根据《暂行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如果犯罪人需要保外就医,应由犯罪人本人或其亲属、监护人提出担保人、担保人由监狱、拘留所审查确定。犯罪分子无亲属,监护人的,其居住地村、居委会、原单位或社区矫正机构可推荐担保人。担保人要坐牢,看守所要交保证书。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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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6: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