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土地确权,女方能否要回土地? |
释义 | 婚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离婚时无需分割,婚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归承包方所有,但特殊情况下女方仍居住且未获得新土地承包权时,原土地使用权仍有效。根据《民法典》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则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婚姻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法律分析 如果是婚前就拿到的土地使用权,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如果是因为婚姻关系而拿到的土地使用权,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归土地承包方所有。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离婚后,女方仍在本村居住的,且没有拿到新的承包土地,那么原来的土地使用权其依法享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拓展延伸 离婚后,男方土地确权,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 在离婚后,男方确权土地后,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终止后,财产分割是常见的程序之一。女方在离婚后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申请。然而,土地确权是男方的权益,女方要求分割土地可能需要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家庭需要等因素来做出决定。因此,具体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土地需要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评估和判断。 结语 离婚时,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与婚前或婚后获得有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婚前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在离婚时无需分割,而婚姻关系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归土地承包方所有。然而,特殊情况下,如女方未获得新的土地承包权且仍在原居住地,原土地使用权仍然有效。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处理应由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财产情况和保护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法律予以保护。然而,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男方确权的土地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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