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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签订合同擅自离职是否违法?
释义
    劳动者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能随时辞职离职。若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要求赔偿两倍工资后再考虑辞职。劳动者需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等违法情形下,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37条。
    法律分析
    劳动者如果不依法辞职,随时走人是违法的。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在先,劳动者应当先维权,要求用人单位先承担赔偿2倍的工资。然后,劳动者再考虑辞职问题。劳动者不能随时辞职离开,应该依法履行提前告知义务,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劳动者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员工未签订合同擅自离职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承担
    员工未签订合同擅自离职属于违约行为,其法律后果和责任承担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雇主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雇主因员工离职造成的损失。其次,员工可能面临声誉受损的风险,因为未履行合同义务会对其职业信誉产生负面影响。此外,雇主还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如提起诉讼,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因此,员工应当认识到未签订合同擅自离职的严重性,遵守合同约定,以避免法律后果和责任承担的风险。
    结语
    劳动者必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随时辞职是违法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应先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倍工资赔偿。然后再考虑辞职问题。劳动者不能随意辞职,应遵守提前告知义务,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劳动合同法》第36、37条为相关法律依据。未签订合同擅自离职将面临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且可能影响职业信誉。因此,劳动者应意识到未签订合同擅自离职的严重性,遵守合同约定,避免法律后果和责任承担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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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