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被老婆绿了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妻子如果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丈夫可以要求妻子赔偿精神损失费。赔偿数额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有哪些证据可以作为证明婚外情的有效证据 根据司法实践总结的以下几点可以作为证明婚外情的有效证据。 1、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决定书。卖淫嫖娼在我国仍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进行打击时往往也做得很绝,不但出具书面处罚决定书,还会罚款、甚至治安拘留,可谓铁证如山,当事者有口难辩; 2、“保证书”、“悔过书”等一类书面文字,婚外情突然暴露,过错方为息事宁人往往慷慨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过,这实际上属于亲笔供词,日后难以翻供; 3、双方亲密合照、租房合同、购物凭证等,婚外情者不乏家外有“家”,这个“家”要么临时租赁的,要么一郑千金购买以博得红颜一笑,不管是租赁合同,还是购房合同,合同上的名字通常让婚外情者脱不了关系; 4、双方往来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由于短信、电子邮件等虚拟性质,提交法院前,应先通过公证机关公证,才可以成为合法证据被法院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