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买卖丙酮怎么判 |
释义 | 非法买卖丙酮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判刑: 1、达到非法生产、买卖、运输丙酮100千克以上不满500千克标准的;属于情节较重(特殊情形为50%),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非法买卖丙酮数量在上述的最高数量标准以上,不满最高数量标准5倍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买卖丙酮数量在上述的最高数量标准5倍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丙酮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非法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原料以及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处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停止受理其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许可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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