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工资缴纳个税是怎么进行的? |
释义 | 个人工资缴纳个税一般都是按照代扣代缴的情况来认定的,具体法律规定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为办税人员,由办税人员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领导要对代扣代缴工作提供便利,支持办税人员履行义务;确定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名单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第七条 扣缴义务人的法人代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及具体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有关人员,共同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负法律责任. 第八条 同一扣缴义务人的不同部门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报办税人员汇总.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拒收.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并暂时停止支付其应纳税所得.否则,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负担. 个人工资达到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交纳个税,但涉及到预缴过多的,可以后期由于工资收入下降,导致超出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办理退税处理。 一、内部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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