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可以提出国际申请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有资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具体如下: 1、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公民和中国法人,无论其住所或营业所是否在中国; 2、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者有真实营业所的外国法人、非法人单位; 3、与中国签订《利益合作条约》的其他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在国有长期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居民或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法律依据:《专利合作条约》 第九条 (1)缔约国的任何居民或国民均可提出国际申请。 (2)大会可以决定,允许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缔约国但不是本条约缔约国的居民或国民提出国际申请。 (3)居所和国籍的概念,以及这些概念在有几个申请人或者这些申请人对所有指定国并不相同的情形的适用,由细则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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