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司法鉴定基本常识及基本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海南省司法鉴定人的法律责任有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会受到上述处罚的情形有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等。 一、医疗事故对医生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对医生的处罚标准:1、产生医疗事故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的情节严重程度对医生给予警告处罚。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对医生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对应的纪律处分。2、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生还会被责令暂停6个月到1年的执业活动,在这期间不能从事有关于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会被吊销执业证书。 二、执业地点外行医的处罚要求 一、在特定情况下,不属于非法行医: 1、医生的医疗行为虽然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别或范围,但如果事先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的;2、虽然事先未经过批准,但属于紧急情况下的救治行为,则阻却违法性,自然不能以犯罪论处。例如,医疗专家被邀进行异地会诊;医生在有关部门的倡导下开展卫生下乡活动;医生在出差或度假期间,对遇到的突发疾病的人实施的紧急救助行为,等等。 二、如果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别或范围的医疗行为未经批准,又不属紧急情况下的救治行为,应定性为非法行医。 例如,在具有集体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中行医的人员,私设个人门诊;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法医疗机构中行医;内科医师做阑尾切除手术;牙科医师对妇科疾病进行诊断等,都属于非法行医。 但非法行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情节是否严重,对于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非法行医罪论处;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行为人所属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例如,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受聘到新的合法医疗单位后未及时进行执业变更登记,其行为仅属违法行为,理应受到行政处罚,但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三、脑震荡属于司法鉴定吗 脑震荡属于司法鉴定范畴。除以下事项,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外,其他都属于司法鉴定机构受理范畴: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未经登记的人员,从事已纳入本办法调整范围司法鉴定业务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停止司法鉴定活动,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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