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伤害起诉伤者需提供什么材料 |
释义 | 人身伤害起诉需提供相关证据,包括原告与被告的因果关系证明、医疗证明、护理费等。人身伤害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地一般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分析 一、人身伤害起诉伤者需提供什么材料 人身伤害起诉伤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人身损害赔偿起诉书 2.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证据 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 二、人身伤害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人身伤害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5.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三、人身损害赔偿管辖地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一般确定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应诉管辖。依据我国民诉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人身伤害起诉涉及众多证明材料,包括因果关系证明、医疗证明、误工费、交通费等。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管辖地一般确定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根据相关标准,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宿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细节,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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