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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
释义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第十五条:“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一、上门女婿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上门女婿离婚财产怎么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双方协议离婚的,自行协商分配;
    2、诉讼离婚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4、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公民协议离婚的流程有什么?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
    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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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9: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