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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遗嘱撤销的推翻
释义
    法律分析: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之必要条件:(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4)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处应及时受理办结。
    一、怎么变更公证遗嘱
    变更原公证遗嘱,必须到原立遗嘱的公证处,按原来立遗嘱的法定程序办理手续,才能用新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如果原立遗嘱的公证机关在外地,来去不便,则可以到现在居住地的公证机关办理新的公证遗嘱,并说明原公证遗嘱的情况,这样经办新公证遗嘱的公证处,会通知原立遗嘱的公证处,从而保障变更公证遗嘱的权利实现。
    二、怎么订立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怎么撤销变更
    订立公证遗嘱的方式:1.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2.公证处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撤销变更的方式是: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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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4: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