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立案一直不开庭 -立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正式立案后3天内给对方送达起诉书,然后还会给对方15天的答辩期限,最后才是择日开庭。一审案件中,简易程序的,3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的,一般6个月内结案,但院长批准的,可延长6个月,还须延长的,须上一级法院批准。在审理期限内完成开庭、出裁决、送达等事宜。 可以和法官沟通或委托律师与法官沟通,如果逾期不结案,可以去法院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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